借贷纠纷

在民法典欠钱不还怎么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3 08:11:33 浏览:447

  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民法典欠钱起诉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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