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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某 被告:裴某某、黄某某 审理法院: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 委托人身份:原告 诉讼标的:约50万元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王某某曾向第三方中介寻求借款,第三方中介找到了被告裴某某,裴某某借给第三方中介近30万元,而王某某仅向中介借款5万余元,但王某某无法律常识,签署了一系列材料,在之后的诉讼中得知,签署了空白借条、欠条、收条、房屋买卖合同,甚至做了委托买卖公证、房屋抵押登记。原告在借款后按时还款,但中介公司涉嫌犯罪,法定代表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原告无法继续还款,突然被告找到原告让原告腾房,原告拒绝后过一段时间发现涉案房屋被直接过户给被告。
代理成果:原告手中证据不足,仅有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自然非原告签字,但原告进行过委托买卖公证,由受托人签字也视为原告签字,因此想将此合同确认无效难度很大。董毅律师代理后,指引原告搜集证据,陆续拿到了原告在向第三人借款时,第三人发给原告的催款通知书;拿到了原告向中介公司还款证据,这两份证据可以证明本案系基于借款产生,并非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庭审时,被告向法院举证了公证书,但被告只有向中介公司汇款的证据并无支付购房款的证据,而原被告并非亲属关系,原告不可能将价值60万元的房屋赠与给被告。如果是买卖关系,被告又未支付购房款,因此疑点出现。董毅律师引用《合同法》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之规定,同时引用目前很多套路贷均采取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手段,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案例,最终获得法院采纳。本案中,董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获得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过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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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董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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