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董毅律师代理孔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获得法院调解由开发商全额返还购房款效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4 14:59:58 浏览:4441

  原告:孔某 被告:沈阳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审理法院: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 委托人身份:原告 诉讼标的:约30万元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协商一致,原告购买被告开发房屋一处,原告先交付定金后签署合同,再交付剩余购房款,合同中约定由被告交付房屋时间及办理所有权登记时间,但被告均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代理成果:原告手中有销售合同及交款收据,合同中对交付时间和所有权登记时间约定不够明确,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可以采取推定交付时间和办理所有权登记时间,最终认定开发商违约,经法庭调解,开发商不得不返还购房款。本案中,董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获得法院调解由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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