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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随着巡回审判庭法官的一槌定音,引发热议的薇娅诉“薇娅严选”不正当竞争案今日在浙江省杭州滨江知识产权大厦二楼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判决,“薇娅严选”一审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
薇娅,本名黄薇,是互联网上有名的带货主播,2016年5月开始,薇娅成为淘宝直播的一名主播,率创直播销售奇迹, “全球好物推荐官”、“首席推荐官”等称号早已实至名归。作为全国淘宝直播卖货的一姐,有着数以千万计的粉丝,被国内媒体大量报道。近期,不少抖音用户在抖音卖货平台上发现了“薇娅严选”这个账号,里面也有不少优惠信息。
薇娅和“薇娅严选”有关系吗?
2020年12月,主播薇娅及其所属的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薇娅严选(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薇娅严选公司)诉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薇娅严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薇娅、谦寻公司对艺名“薇娅”的大量、持续使用及宣传,在直播销售及互联网领域内,消费者已经将“薇娅”艺名与薇娅建立了紧密的市场联系,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原告薇娅与原告谦寻公司签署《独家主播经纪合同》,授权原告谦寻公司使用其艺名“薇娅”,并享有艺名“薇娅”商业使用的合法权益。经过原告薇娅、谦寻公司对艺名“薇娅”长期、持续的使用及推广,艺名“薇娅”对于薇娅和谦寻公司已不仅仅起到作为艺名的作用,同时还具有了识别商品及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艺名“薇娅”既属于薇娅的姓名,具有人格权属性,其也因作为薇娅与谦寻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标识,具有商品化权益,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同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被告薇娅严选公司实际在抖音中经营直播销售业务,与原告薇娅及谦寻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且被告薇娅严选公司成立时间晚于艺名“薇娅”具有极高知名度时间,其仍将含“薇娅”的“薇娅严选”注册为企业字号,具有极大的攀附“薇娅”知名度的主观故意,意欲利用“薇娅”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谋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该行为客观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薇娅或承担薇娅选品职能的谦寻公司具有某种关系,构成混淆。
被告薇娅严选公司的企业字号及抖音账号包含“薇娅”字样,一方面会使相关公众错误认为被告薇娅严选公司与原告薇娅、谦寻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另一方面会使本意欲访问薇娅抖音账号的相关公众在看到被告薇娅严选公司的“薇娅严选”账号后访问该账号,在点击量与经营利益具有直接关系的情况下,这一情形无疑会为被告薇娅严选公司带来利益。
综上,被告薇娅严选公司未经原告薇娅或谦寻公司的许可,擅自在企业字号中使用“薇娅”字样并在抖音账户中使用“薇娅”字样与其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
从法院判决中本院认为部分可以看出,“薇娅严选”未经原告许可,在企业字号中、抖音账户中使用“薇娅”字样,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进而获取不法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本案中,“薇娅严选”明显符合以上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姓名,让该企业与薇娅产生特定联系,进而形成成交,属于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根据以上规定,被告除判决中对原告的赔偿外,还可能面临监督检查部门的处罚,甚至企业字号都需要变更。
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已经形成良好商誉的商家,需要强化权利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前做好“姓名、艺名、人格形象”等商品化的整体布局,在授权、制止侵权各环节全链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注重证据意识,重点保存好关键性节点证据,在一方严重违约或侵权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而未形成声誉的新商家,应当合法创立自己的品牌,或者寻找有资质、有商誉的特许经营者,通过授权特许经营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而不是投机取巧,利用他人商誉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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