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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血缘关系的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建立起真实且持续的抚养照料关系,那么该继子女将获得法定继承权。
以下情况可以被视为构成事实抚养关系的具体标志:
1、继子女接受来自继父母在经济方面的资助;
2、继子女在日常生活中受到继父母全方位的照顾和关爱,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起居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
3、继子女在经济能力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继父母经济支持;
4、继子女在实际劳动过程中,为继父母提供主要协助和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分配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理论上讲,媳妇并未被明确赋予继承家产的权益。
有两种情况例外:首先,若公公婆婆事先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财产遗留给儿媳,那么儿媳便有权依照遗嘱继承遗产;其次,如果丧偶的媳妇在公婆生前付出了大量心血和精力来赡养照顾他们,这足以证明其在家庭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此时,她可以视为拥有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同等的继承权,成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时,应遵循遗嘱继承或遗赠的规定进行分配,如无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情况出现,则需依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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