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

董毅律师代理山西某中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获得法院全额支持诉讼请求效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2 15:56:26 浏览:4211

原告:山西某中药有限公司 被告:沈阳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审理法院: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 委托人身份:原告 诉讼标的:约25万元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山西某中药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均有药品销售业务,沈阳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曾长期与该中药有限公司合作,但因药品长期不同类别的需求,未签订总销售合同,每次需求药品,有时签订临时协议,有时无协议直接拿货,这也符合现在药品销售的现状。购买药品后不采取一次结清货款的形式支付,而是多次交易后对账结清货款。在多次拖欠货款后,山西公司决定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但手中只有送货凭证可以证明药品种类和价值。

代理成果:在未签订总合同的前提下,凭借多份送货凭证使法院核定数额后支持原告货款主张。

本案中,董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达到全额支持诉讼请求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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