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民法典中起诉离婚生效后能撤销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9 21:14:56 浏览:636

  起诉离婚后,在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如果对一审判决如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零二条 离婚判决不得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二、法律起诉离婚怎么起诉

  1、夫妻双方对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的方式选择;

  单方或者一方决定由法院裁判离婚涉及的相关事宜。

  2、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列明诉讼请求(离婚、子女抚育、财产分割、诉讼费的安排等),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婚姻概况--相识方式、结婚时间、子女出生日期、婚初夫妻感情、目前婚姻状态等),署名。

  3、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4、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5、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6、开庭。

  进行法庭陈述、宣读起诉状、听取被告方答辩,接受法庭调查(涉及婚姻状况评估、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进行法庭辩论、参与法庭调解(必经程序)、做最后陈述。

  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7、等待法院裁判。

  8、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双方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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