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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前男方付了首付,两人共同偿还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关于一方在婚礼之前独自承担房屋购买款项,或者是其父母承担所有购房款项的情况,并且在房地产产权证明上仅记录该方单人信息的,那么这个房产将被视为该方的婚前个人拥有资产。
在离婚事件中,另外一方不能对其予以分割要求。
如果在婚礼之前有一方只支付了房屋购买款项的首期,或者他的父母提供了首付款项用于购买房产,但是在房地产产权证明上仅仅记载其姓名的情况下,虽然婚礼过后的贷款是由两人共同偿还的,但是这个房产仍然被视为该方的个人拥有资产,然而,另外一方可以在离婚事件中,对于他们在婚姻期间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提出相应的分割请求。
最后,如果在婚礼前,双方都参与了房屋购买款项的支付,或者只有一方支付了款项,但是在房地产产权证明上却记录了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事件中,双方可以对此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全是负债离婚怎么判财产
在涉及到拥有债务负担的家庭的离婚案件中,若此种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则应首先从共同财产中扣除用于清偿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部分,通常情况下并不被强制用于偿还共同债务。
但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共同债务,此时便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充分协商,如协商无果,则将由当地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若该笔债务仅为某一方的个体责任,则应由相应的债务人利用其个人财产予以偿还。
同时,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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