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怎么判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2 14:18:27 浏览:3

  一、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怎么判

  1、在法律层面上,法院对于判定夫妻是否应当解除婚姻关系的唯一准则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彻底破裂。

  2、以下列举出几种常见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1)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2)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3)一方沉迷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

  (4)双方因为感情问题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5)一方被宣告失踪,无法履行夫妻义务;

  (6)一方由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存在生理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的性行为,且这种状况难以治愈;

  (7)双方在婚前缺乏深入的了解,草率地决定结婚,然而婚后并未能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8)一方在婚前故意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婚后经过治疗也没有得到改善,或者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上精神疾病,长时间治疗也不见好转;

  (9)一方采取欺骗手段,或者在结婚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从而获取结婚证书;

  (10)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并未共同居住生活,而且没有任何和解的可能性;

  (11)一方因为触犯刑法,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

  (12)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男方不来怎么判

  对于离婚诉讼案件而言,如原告无故拒绝出席庭审,则视为其自行撤销诉讼;反之,若被告无合理理由而未到场参与审理,法庭将依照规定进行缺席审判。

  在做出判决之前,仍需依据夫妻双方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破裂为基础来综合判断。

  由于离婚案件具有独特性,即必须经过调解程序,因此当有任何一方未能出庭时,法院通常应予以谨慎处理,并尽量避免做出缺席判决。

  但在针对经过公告方式送达的案件中,此项规定并不适用。

  三、离婚有疾病怎么判

  若能证实双方的情感已经彻底破裂,不论其是否身患疾病,皆可依法办理离婚事宜。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离婚纠纷的民事案件时,无论是批准当事人的请求还是驳回诉讼请求,都必须将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考察的标准。

  在此基础上,法官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首先是婚姻的基础条件;其次是婚后的情感状况;再次是导致离婚的具体原因;最后是夫妻关系目前所处的状态以及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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