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诉讼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注销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1 18:55:58 浏览:215

  一、诉讼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注销吗

  针对诉讼离婚程序,并非必须前往民政部门取得离婚证书。实际上,已生效的离婚裁判具有从法律层面解除婚姻关系的强大效力,表明自离婚判决正式生效之日起,男女双方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就已经宣告终结了。男女双方在此时也可以凭借相关离婚判决资料进行结婚登记的后续处理和户籍变动事宜,更可以以此为依据来证明自身的婚姻状态。因此,对于此类文件务必要予以妥善保存。总之,对于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来说,其效力与离婚证并无二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父母可以参与吗

  按照惯例,在夫妻双方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其各自的父母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都有资格参与。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若父母被准许作为代理人或证人的角色,便可依照法律程序出席庭审现场的各项议程;其次,当涉及到隐私保护而采取非公开审理方式的离婚案件时,父母虽然无法直接参与庭审活动,但仍有权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向法院提出旁听申请;最后,对于那些需要保密处理的离婚案件,除了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参与庭审活动,包括父母在内。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仍然可以陪伴子女一起前往法院,并在专门设置的休息区域内等待庭审结果的公布。

  三、离婚后还有继承权吗女方

  通常情况下,若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离异的配偶便丧失了相应的继承权。

  子女对于父母所留下的财产具有合法的遗产继承权益。这主要是因为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双方的夫妻关系随即解除,彼此间都失去了在法律层面上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因此也就无法依据法定继承的原则来继承对方的遗产。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离世的一方在生前已经订立了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其遗产将由另一方进行继承,那么该另一方则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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