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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房产继承的诉讼申请书书写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准确详细地填写原告与被告的相关资料;其次,明确表述诉讼请求事项,即要求分割遗产份额或者所有权等具体标的物;再次,阐述事实与理由部分,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并注明其来源出处;最后,在提交诉讼申请时,务必附上所有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继承人之一不签字房子可不可以拆
若继承者中至少一人未签署,但已有超过三分之二份额的共同所有者赞同,则房屋可以进行拆除。
在房屋共同所有者未能达成共识时,征收部门有权向政府申请补偿决定,并依法完成审批程序后进行拆迁。
若继承者中的某一方所持份额不足三分之二,则其未签名的情况下,房屋仍可被拆除。
处分共有财产或对其进行重大修缮、性质变更或用途改变等行为,需获得超过三分之二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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