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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判?
一方不同意不离婚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利用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前提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同时还要确认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财产可否全部给孩子?
可以。夫妻离婚财产能全归孩子。夫妻离婚过程中,可以通过协商将财产全部给孩子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享有平等处分权,各自均可以自愿将自身所有的财产赠与给孩子,从而使孩子获得全部财产的所有权。
父母离婚财产是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赠与给子女的,份额的多少也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当然全部赠与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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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董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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