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电话
13704034821
不一定,要看情况。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离婚中夫妻共同财分割方式有:
1、双方均等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3、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4、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可协商分配、按市价分配、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5、股份或出资额可以变卖或者股权转让来分配;
6、无法分割的财产可评估后按照评估价分配;
7、财产拍卖或者双方竞价取得财产。
上一篇:彩礼钱离婚后女方应该退给男方吗
沈阳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41号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