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电话
13704034821
1、集体合同具有下列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
第一,签订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第二,签订集体合同是事法的法律行为;
第三,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 第四,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独立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这间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合同规定》第十四条,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二、集体合同中的报酬可以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中的报酬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2、工资支付方式;
3、加班、加薪、补贴标准、奖金分配方式;
4、工资调整方法;
5、试用期和疾病、事假工资;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的支付方式;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方式。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上一篇:瓷砖欠款合同怎么写有效
下一篇: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沈阳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41号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